国际海运提单的性质与作用: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将货物归其照管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据。
其实说白了海运提单 就是提货的一个重要凭证,如果由于自己过失或者货代等原因丢失要怎么处理?
首先我们分析下有可能丢失的原因,然后根据不同的丢失情况来分析解决方案:
1、在出口商控制下丢失;
2、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丢失。
这两种情况丢失,主要责任是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
3、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丢失;
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丢失;
这两种情况主要负责的就是开证行或议付行
5、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丢失;
这种情况的丢失,邮政部门承担的责任非常小。
如果出现丢失怎么办?
1、在收货人赎单提货前,托运人更有权力向承运人主张货权。在托运人已经声明原提单作废的前提下,只有向开证行付清货款的人,才是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才能真正拥有货权,而未付清货款时,货物所有权并未转移到提单持有人手上。
这样就使得有人持丢失的提单,则肯定不是从银行赎单得来,因而就是非善意提单持有人,也就无权向承运人主张货权。
2、如提单在托运人结汇之前丢失,此时提单通常只是一种货物收据。
若托运人因提单丢失而要求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应首先要求托运人按照符合当地法律规定的形式(如在当地主要报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得到书面证实等)使该提单作废,同时出具保函承担相应责任,承运人重新签发的提单最好使用不同的提单号,但至少应使前后两套提单有明显的区别,在卸货港能易于识别,并及时将重新签发提单的内容通知卸货港代理和其它有关方将相关的其它单证作相应更改。
切记:简单的重新签发与原先的提单相同的提单,不是保护承运人利益的好办法。
3、若提单在托运人结汇后丢失,货物的所有权已转移到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手中,因此一般不需要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的义务是将货物交与善意的提单持有人。
本文由中技物流小编提供,更多的海运、空运提单等问题,可以咨询我们,还可以提供新加坡、中国邮政等小包和四大国际快递,有需要可以拨打 400-600-6660在线客服,价格绝对有优势!
标签:国际快递,国际海运